预售商品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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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:购预售商品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
根据新政,缴存职工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(组合)贷款、商业按揭贷款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,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,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根据新政,缴存职工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(组合)贷款、商业按揭贷款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,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,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