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楼市新政:下调公积金首付,试点 “拆旧建好” 盘活存量住房资源

8月25日,成都四部门联合发布房地产优化政策。

 中房网讯 8月25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成都市财政局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》,出台优化土地供应、加大公积金支持、鼓励区县发放购房补贴、支持居民“卖旧买新”和“拆旧建好”等举措。

  新政明确,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,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,购买成都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%,并阶段性实施贷款利息补贴。按照补贴标准,按实际正常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20%予以补贴,补贴期限为12个月,自贷款首期本息回收之日起计算。同一笔贷款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.5万元。

  新政同时支持购买“好房子”。购买设计达到绿建一星级标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,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%(即单缴存人最高可贷96万元、双缴存人最高可贷144万元)。

  《通知》还提到鼓励区(市)县发放补贴支持购房。各区(市)县在原有政策基础上,因地制宜在团购、车位购置、换新等方面发放补贴或消费券,激发潜在需求加快释放。

  此外,鼓励支持创新盘活存量。积极探索收购存量商办等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菜市场、养老服务、社区中心等公服配套设施,根据收购情况同步优化调整周边配套公服用地规划。探索将房票安置的适用范围从住宅拓展至商业、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物业的征收补偿。

(来源:中房网)
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来源于第三方或整理自互联网,本站仅提供展示,不拥有所有权,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,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文章、图片等内容有涉及版权/违法违规或其他不适合的内容, 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

相关推荐